恩施州环保局关于淀粉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州淀粉、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保部第45号令)以及省环保厅统一部署要求,现就我州淀粉、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以谷类、薯类和豆类等含淀粉的农产品为原料生产淀粉(乳),或以淀粉(乳)为原料生产淀粉糖(糖醇除外)、变性淀粉、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凉粉、凉皮等)生产行业的排污单位。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许可发放范围为:畜禽宰杀、畜禽肉制品加工和副产品加工(天然肠衣加工、畜禽油脂加工等)生产行业的排污单位。
二、申请和核发时限
淀粉、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核发工作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核发机关
恩施州环境保护局。
四、申请程序
纳入发证范围的淀粉、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要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860.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等有关要求,登录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p.gov.cn)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五、2018年12月31日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仍继续生产的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18—8262078
咨询地址:恩施市市民之家州环保局窗口
特此公告。
恩施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郑晓涵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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