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参加江苏省泰州市宿迁市西藏阿里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州三省四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培训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苏藏、苏贵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要求,江苏省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文化局、阿里地区旅游发展局、贵州省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同协商,精心谋划,认真制定《三省四地对口交流协作实施方案及活动安排计划(2021-2023)》,有序推进对口交流协作工作。 10月12日至16日,在江苏省泰州市举办对口交流协作培训活动。西藏阿里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州、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60余人参加交流协作培训。 开班仪式上,江苏省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杨松杰代表该局致欢迎辞,西藏阿里地区旅游发展局副局长、旅游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国杰、贵州省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庹铸就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综合执法改革和执法办案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一级调研员魏友苏作***。 魏友苏强调,要在总结提高现有现场培训、以案施训、案卷评查、座谈调研等对口交流协作模式基础上,增加文化和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交叉执法检查、跨区域案件联合办理、培训经费及装备配备支持等形式交流协作,满足新常态下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和监管需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协作模式,科学严谨的交流活动,确保对口交流协作工作取得实效。 培训活动采取理论授课、查阅执法卷宗、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邀请了上海、江苏等省市级师资库的优秀师资以及泰州业内专家,分别就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实务、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常见违法案件办理、电影院虚报偷瞒票房查处、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规范路径等文化市场执法难点、热点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授课专家穿插文书书写和案卷制作,以理论阐述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让人倍感真实亲切,引发学员们极大的学习兴趣,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培训期间,阿里、黔西南文化市场执法人员观摩、查阅了泰州文化执法案卷,并与泰州执法人员围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集中培训结束后,泰州、阿里、黔西南三地文化执法人员赴相关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经营和导游从业行为、旅游包车、印刷厂经营、历史街区文物保护、景区安全生产、旅游投诉处理、出版物、电影院等文化旅游市场执法领域广泛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交流。 10月16日至20日,在江苏省宿迁市举办对口交流协作培训活动。西藏阿里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州、江苏省宿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60余人参加交流协作培训。 开班仪式上,江苏省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冰致欢迎辞,西藏阿里地区旅游发展局副局长、旅游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国杰、贵州省黔西南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丁连勇就文化和旅游市场状况、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办案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曹玲玲作***。 曹玲玲强调:一是开展对口交流协作活动是深化区域合作的良好开端。江苏省泰州市、宿迁市、西藏阿里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州在落实对口交流协作上主动联系、主动对接,征求交流协作意见建议,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及安排计划,创造性开展对口交流协作,在全省率先落实。二是开展对口交流协作活动是聚焦队伍建设的有效举措。要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深化认识,突出重点,畅通渠道,创新协作机制,丰富协作内涵,拓宽协作领域,提高协作实效,不断推动交流协作向宽领域、高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方向发展,推动三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是开展对口交流协作是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交流协作,希望江苏省宿迁市、西藏阿里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州三地执法队伍,进一步建立友谊,深化感情,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加强联系,加强协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阿里地区文化局、阿里地区旅游发展局、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领导签订了《江苏宿迁、西藏阿里、贵州黔西南州(2021-202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框架协议》。 培训活动邀请了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省内文化和旅游部师资库师资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实务、不合理低价游执法实务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培训结束后,参观了宿迁市执法队技术监管工作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卷宗制作情况,对宿迁市文化旅游市场开展执法检查进行现场教学。 三省四地开展交流协作培训,通过理论授课、执法交流、现场教学等开展培训,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