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自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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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0日发表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川卫办规财便函[2022]16号)和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局对全卫生系统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的绩效自评清单中所涉及的6大类项目进行了清理核实;全年不涉及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因此我局立即对全系统涉及自评清单中的5大类2021年项目资金进行了资金绩效自评,现将各类项目自评表报告如下(详见***)。
***:(渠县)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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