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公告
关于2020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的遴选公告
根据《云梦县2020年度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对我县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公开遴选,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省农业农村厅鄂农计发〔2019〕19号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135万元。奖励扶持资金比例切块到3个环节。育插秧20%,飞防55%,秸秆打捆25%。
二、项目实施区域及地点
全县范围内鼓励扶持水稻板块建设,重点突出公路沿线村。
三、项目实施内容和环节
突出育插秧、无人机飞防、秸秆打捆3个环节,鼓励向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其中向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面积,占比应高于60%。
四、申报主体条件
1、在云梦县境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备鄂农发﹝2019﹞19号文件推行“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六有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3、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不少于2年。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1)育秧服务面积要配备1000亩、1万个育秧秧盘等生产资料;(2)无人机飞防服务自有植保无人机2台以上;(3)秸秆打捆作业服务机械2台以上。
5、服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以上、服务面积不少于300亩、服务价格优惠不低于10%。
6、列入“空壳社”的合作社、市场监督部门列入经营异常户、税务部门列入非正常户的经营主体、扶贫贷款“户贷企用”未及时向贫困户兑付红利以及未按时向银行还贷的经营主体、有不良信用记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营主体,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
1、育秧机插秧服务组织3个及以上。
2、无人机飞防服务组织3及以上。
3、秸秆打捆服务组织3个及以上。
六、主体产生方式
遴选产生,据实奖补。按照《云梦县2020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奖补经营主体。
七、项目实施
对经遴选产生的经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经营主体要报送相应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按《云梦县2020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验收。
八、申报材料内容
1.农业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佐证材料(乡镇经管站或村委会盖章证明)。
4.农业社会化服务承诺书。
5.拥有农业机械及服务能力的佐证资料(税务***机具铭牌及合同)。
6.2021年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社会化服务环节、服务面积、服务区域、服务农户数量、服务合同、村级证明、安全防疫措施、实施时间。
7.其他证明材料
九、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从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止。
2.报名地址:云梦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03办公室)。
联系人:田红林 联系电话:137****4969
联系人:曹琴 联系电话:4322749
附:云梦县2020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
云梦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4日
***
云梦县2020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
主体名称(盖章) | |||
地址(具体到村组) | |||
开办时间 | 年 月 | 示范级别(省、市、县) | |
市场监管部门 | 年 月 | 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营产业类别 | |||
经营规模 | |||
自有承包地面积 | 流转土地面积 | ||
近二年(自然年度) | 年 万元 | 近二年(自然年度) | 年 万元 |
年 万元 | 年 万元 | ||
法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简介 | |||
承诺书 | 本人承诺:我合作社三年内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无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无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市场监管、税务、银保监、生态环境等部门列入异常状态。在申报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过程中诚实守信,所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报材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
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云梦县2020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docx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