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合管办将开展二次补偿
为提高2007年参合农民的补偿率,扩大受益面,最大限度的发挥合作医疗基金的效益,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决定对所有参合住院病人按实际补偿金额的20%开展二次补偿(五保户、低保户按实际补偿费用的25%)。
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前出院已获得补偿的参合出院病人,二次补偿金在07年11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07年10月1日以后补偿的参合病人,二次补偿金在2008年元月31日前发放。
同时,对晚期***症、中风后遗症、冠心病、高血压Ⅲ期、重症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重症肝炎(含肝硬化)、白血病等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实行定额补助。目前开始摸底登记,登记工作至12月20日结束,补助资金在2008年元月31日前兑现。
对当年未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的参合农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为内科、外科、五官科体格检查,肝功能检查,胸透。参合农民可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体检。(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