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畜牧兽医局迅速行动强化检疫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月19日,中央电视台对河北、山东发生的大量病猪流入金锣火腿进行了曝光;4月9日,福建高级法院发布两起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案件,连续曝光的畜产品安全事件给我区动物检疫管理敲响了警钟。为避免类似事件在我区发生,区畜牧兽医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所有从员收听收看相关报道,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强化检疫监管严防检疫流于形式。
一是强化检疫申报点管理。每个检疫申报点安排2人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查证验物,做到五个不放过:未强制免疫的动物不放过,有病动物不放过,无标识的动物不放过,跨省调运的种用、乳用动物无实验室检测合格报告的不放过,无检疫证明的动物不放过。
二是强化屠宰检疫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屠宰检疫规程,认真落实动物入场查验、待宰巡查、宰前检疫、宰后检验等措施,严格执行“瘦肉精”抽检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禁宰前检疫不合格的动物进入屠宰场,严禁对已死亡的动物进行急宰,严禁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场,严格规范检疫证明的填写及出证工作,严禁检疫不出证、不检疫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屠宰检疫出场的动物产品确保一头一证,屠宰上市动物产品检疫率、合格率、持证率确保达100%。
三是强化相关环节监管。一是做好定点屠宰环节监管,检疫监管人员实行定人定责,严防无证无标的动物进场屠宰和进入市场交易,同时与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畜产品安全承诺书》并督促屠宰场按规定做好记录 ;二是做好养殖环节的监管,开展对养殖场户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督促辖区所有规模养殖场(小区)建立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养殖投入品来源和使用记录,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与辖区所有规模养殖场(小区)签订《养殖安全承诺书》。
四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要求各类场所监管责任人加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处理档案,做到畜禽死亡有说明、有图片,数量有记载,并严格落实“四不一处理”措施。即:不准出售、不准宰杀、不准转运、不准食用,一律实行无害化处理。
五是强化检疫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检疫人员的素质教育,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巡查指导提高检疫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检疫操作技能、执法办案技巧等。用违法事例督促检疫人员不断自我加压、经常充电增强业务技能、强化责任心。确保我区动物食品安全。(区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