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鄂城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函要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城区农业局的委托,现就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2015ECCG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
三、采购预算:115万元
四、采购内容:见附表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气相色谱仪(进口)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三)投标人须保证农残速测仪、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能与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上传数据。
(四)投标人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试剂通过农业部部级权威检测机构的验证报告原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投标人在购买投标文件之前,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并审核合格:
1、营业执照(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获取标书时间:供应商可在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鄂城区政府中心(鄂城区政府大楼二楼)领取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
七、招标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文胜 联系电话:139****8979 0711-3895538;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明堂路70号,邮编:436000。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
九、 投标保证金。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12月2日上午12:00前从本单位账户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逾期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账号:1759***********34,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州市鄂城区支库,开户行:农行鄂州市鄂城支行,并在备注或附言中一定注明“5010203及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李文胜,联系电话:139****8979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