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确定十项重点工作
本网讯(特约记者周祝文 通讯员刘建军、陈文武)记者昨悉,鄂城区委、区政府确定10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10项重点工作任务是:摸排一批有污染的工业企业、矿山、建材企业,重点摸排没有任何环保治污设备和措施的企业,统一采取措施处理;全面禁止秸秆和垃圾焚烧,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禁烧措施不力、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规模化养鸡场、养猪厂、小屠宰场和豆制品小作坊等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查;加快制定出台《全域农村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实施意见》,加大各乡镇(新区、开发区)辖区污水管网建设统筹力度,持续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全收集全处理;开展沿江码头、砂站专项清理,保护长江岸线生态资源;全面取消旱厕,制定旱厕改造方案,确保改厕一处,受益一方;加快推进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泽林镇锅炉改良(改气)工程,减少煤油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加大尾矿库、小矿山、小选厂整治力度,对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矿山、小选厂予以重点打击;切实解决花湖雨污管网建设滞后问题,加快管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