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圆满完成2021年度退役士兵岗位阳光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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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4日发表
2021年江陵县共接收7名服役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经江陵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此次阳光安置采取“部队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和地方考试考核相结合的评分方式,按综合分数从高至低依次公开选岗”,接收安置单位由省厅下达的中央驻鄂和省属单位指标数4个,加上县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标7个,共11个岗位由7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择。
2021年7月至11月中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安置培训、确定接收安置单位及公示、安置考试考核、确定退役士兵综合得分排名及公示,以及组织公开选岗会议。按照分数排名,经自主选择,7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中5名选择县直事业单位、2名选择中央驻鄂央企,并从2011年11月起起薪,同时启动编制办理手续,目前江陵县2021年度退役士兵岗位阳光安置工作已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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