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大会(图)
本网讯 3月3日下午,自治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大会,听取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选举办法。
自治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大会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向大会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向大会报告工作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向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马尚云、卢斌、杨明寿、李世金、孙志中、田文大、杜家法、向松林、余志鹏、李晓英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王功平、熊显耀、吴凯、田大甲、毛明球、李云达和其他主席团成员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杜家法主持。
出席此次会议的自治县人大代表应为215名,实际出席207名,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向大会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杨明寿说,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4个、专项工作报告8个,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5项,对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杨明寿从五个方面总结了2010年人大常委会工作,一是紧扣第一要务,在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职能作用。一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了民族立法工作。修订的自治条例稿草案已报经省政府原则同意,提交本次大会审议。此外,常委会还完成了自治县旅游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报批工作。高度关注三农工作。常委会组成专题调查组对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金融业服务三农工作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常委会通过对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科学利用,推进了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有序管理。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城区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建设进行专项调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推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强化了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二是切实关注民生,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2010年,常委会围绕学校安全、食品安全、医疗保障、菜篮子工程建设等事关民生的议题开展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通过强化考核激励措施,丰富代表活动;完善建议督办机制,提高办理实效;健全代表服务机制,优化履职环境,使代表工作实效不断增强。四是服务经济建设,推动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参与的争取政策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向上争取政策的重点、目标任务,围绕比照西部大开发扶持政策、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民族地区税费返还等12个方面的工作,协调县直相关部门争取各类项目61个、各类资金3亿多元。五是注重提高素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了人大宣传和调研工作。加强了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加强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谈到2011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时,杨明寿说,2011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届满之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推动县委重大战略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为决战十二五,推动新跨越,加快长阳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作出新的贡献。以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人大换届选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地方国家机关建设;以发挥代表作用为根本,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以提高履职能力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会上,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向大会报告工作。他说,2010年,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一年来,县人民法院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以工作机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222件,其中刑事111件、民事854件、行政7件、执行250件,审结、执行各类案件1211件,总结案率99.1%。与上年相比,收案减少149件,下降10.87%,结案减少149件,下降10.96%。各类案件的调解、和解率达到74.75%,同比上升4.32%。2011年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将以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增强司法能力;以强化审判管理措施,提高案件质量;以适应形势任务要求,拓展司法服务;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科学发展。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代表检察院作了工作报告。他说,2010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了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一年来,坚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84件13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9件112人,不批捕15件22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8件219人。经审查向本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7件187人,不起诉6件6人,报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件4人,侦查机关撤回7件16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4件6人。2011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及检察长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