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工作的销号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在督察组与省级领导同志谈话中,不少领导同志反映,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说得多、做得少,喊的声音大、抓的力度小,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反映,这些年全省向湖泊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有的同志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只要投资就批准,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放松甚至放弃生态环保要求,这给今后保护好生态环境埋下隐患。有的同志甚至认为,湖北的水资源丰富,环境容量大,排点污水不要紧。在督察组下沉督察时,一些地市领导同志谈到空气污染就说是受周边影响,说到水质下降就埋怨上游污染,提起水环境治理首先想到建引水工程。
二、整改目标
全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把环境保护工作抓在手上,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紧压实,不留死角。
三、整改情况
1、区委、区政府把环保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融入绩效管理目标,切实加强生态环保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汉阳青山绿水建设。区委,区政府坚持每季度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区环委会统筹协调和督促督办功能,调动街道履行环保职能,特别是街道对环境问题的发现和反馈机制。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结合我区机构调整改革情况,研究制定了《汉阳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大环保工作机制。
2、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学习内容,并将各单位学习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督办。
3、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网络学习、党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牢固树立各级干部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理念。安排区管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在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举办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7月15日至9月30日组织全体区管领导干部参与了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举办的“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专题培训班”,并加强学习***反馈。8月3日至9日,组织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区直部门同志,赴清华大学开展“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建设”专题培训工作,培训人员43名。
4、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推进“四水共治”、落实河湖长制、湖泊保护、水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等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列入履职尽责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将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果纳入干部监督管理“1+N”大数据库,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注重选拔任用生态环保意识强、专业能力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绩效目标考评。一是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绩效指标列入年度市、区级绩效目标,相关具体指标明确由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国土规划汉阳分局等部门牵头负责承担。二是在推动发展专项考评中,将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湖泊保护等重点指标细化分解至42家相关责任单位,同时协调督促牵头单位制定了单项指标考评计分办法,强化考核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绩效指标日常监测调度,每月统计指标进展情况,每月通报工作动态,对掉进度单位及时预警督办。四是建立底线思维,严格制定2017年度全区各专项考评办法和综合考评办法,明确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各单位评比定档“一票否决”事项范围。
下一步,汉阳区将继续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做好长效管理工作。
公示期: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9日(7天)
联系人:胡国斌 电话:84468492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