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籍清查的通知
关于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户籍清查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二级机构:
根据区委领导指示要求,我单位正式职工(含退休职工)需积极配合小区普查员对我单位开展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及要求安排如下:
一、单位正式职工(含退休职工)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渌口区的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到各自小区/居(村)委会申报,申报完成后到各组联络员处报备。
二、单位正式职工(含退休职工)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渌口区的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到各组联络员处申报,人口普查信息填写本人即可。(区人普办根据按20个人一个集体户的标准,建立单位集体户)
三、联络员安排
中心机关(31人) 严 志 路政大队(49人) 宋 燕
养护中心(44人) 甘赛英 退休职工(74人) 彭晓君
请各联络员准确掌握本小组人员人口普查申报情况,严禁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的情况。本次人口普查填报工作情况将与单位及个人年底绩效考核挂钩,请各位职工务必高度重视。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