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家洲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家洲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株县政告〔2014〕13号
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湖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株政发〔2011〕12号)和《株洲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株政发〔2010〕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依法公布了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株洲县渌口镇桔园居委会范围内房屋。
二、启征日期
2014年7月21日
三、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按照《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家洲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为株洲县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渌口镇土地交易中心三楼,联系电话:27272713)。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