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
9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11年第八次主任会议,听取政府性投融资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禧瑰,副主任郭兴龙、何沙、李桂香、曾永中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谭润洪列席。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关于政府性投融资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听汇报,听取了县审计局负责人关于重点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汇报,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工委相关调查情况的汇报。
据了解,我县目前共在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四家,累计融资总额达6.24亿元,已完工重点工程11处,总投资5.88241亿元,在建重点工程包括芷渌公路、省道S211改建工程、伏波大道提质改造工程、湘江防洪景观道路工程、惠天然城市公园和西气东输工程、法院和地税大楼项目等7处,投资概算7.4799亿元。
罗禧瑰指出,政府性投融资和重点工程建设必须遵循县九次党代会确定的"运转靠本级财政、民生靠转移支付、建设靠融资引资"这一根本原则。要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做好项目包装推介,加大融资力度;要完善偿贷机制,维护信用安全,加强投融资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投融资管理办法。
罗禧瑰强调,做好重点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一系列管理制度。二是要严格把好项目前期的设计、预算关,工程增量、增项、增价超过预算15%以上,应重新报批;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超过预算50%的,除重新报批外,还应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三是县本级投资500万以上、1000元以下的项目,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本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四是要明确财政、审计的监管分工。五是要强力推进工程进度,做好重点工程扫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