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攸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攸县自然资源局、攸县统计局
2018 年 9 月,***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300 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
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统一制作调查底图,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 2019 年 12月 31 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2020 年 11 月,攸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根据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75.33 万亩(50217.54 公顷)。其中,水田67.47 万亩(44979.59 公顷),占比 89.57%;旱地 7.86 万亩(5237.95 公顷),占比 10.43%。
另外还有 1.98 万亩(1318.14 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 1.00 万亩(665.73 公顷),旱地 0.98 万亩(652.41 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新市镇、网岭镇、皇图岭镇、宁家坪镇、渌田镇、江桥街道、菜花坪镇、丫江桥镇等乡镇(街道),占全县耕地的 63.60%。我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 1000mm 以上地区。位于 2 度以下坡度(含 2 度)的耕地 44.49 万亩(29662.78公顷),占比 59.07%;位于 2-6 度坡度(含 6 度)的耕地18.48 万亩(12322.19 公顷),占比 24.54%;位于 6-15 度坡度(含 15 度)的耕地 11.21 万亩(7472.42 公顷),占比14.88%;位于 15-25 度坡度(含 25 度)的耕地 0.95 万亩(630.68 公顷),占比 1.26%;位于 25 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9 万亩(129.47 公顷),占比 0.25%。
(二)园地 21.76 万亩(14508.10 公顷)。其中,果园1.58 万亩(1052.45 公顷),占比 7.25%;茶园 0.09 万亩(61.66公顷),占比 0.43%;其他园地 20.09 万亩(13393.99 公顷),占比 92.32%。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桃水镇、菜花坪镇、丫江桥镇、皇图岭镇、渌田镇、新市镇、江桥街道、网岭镇等乡镇(街道),占全县园地的 76.86%。
(三)林地 228.39 万亩(152263.98 公顷)。其中,乔木林地 160.10 万亩(106736.17 公顷),占比 70.10%;竹林地 37.59 万亩(25061.38 公顷),占比 16.46%;灌木林地 11.68 万亩(7784.55 公顷),占比 5.11%;其他林地 19.02万亩(12681.88 公顷),占比 8.33%。第二次土地调查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原因,在“三调”时实地为林地的共计 9.27 万亩(6181.71公顷)。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黄丰桥镇、鸾山镇、莲塘坳镇、皇图岭镇、宁家坪镇、网岭镇、丫江桥镇、酒埠江镇等乡镇(街道),占全县林地的 82.11%。
(四)草地 2.28 万亩(1522.09 公顷)。其中,其他草地 2.28 万亩(1522.09 公顷),占比 100%。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江桥街道、黄丰桥镇、渌田镇、宁家坪镇、渌田镇、新市镇、菜花坪镇、鸾山镇等乡镇(街道),占全县草地的 67.60%。
(五)湿地 0.36 万亩(242.04 公顷)。其中,内陆滩涂 0.36 万亩(242.04 公顷),占比 100%。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黄丰桥镇、谭桥街道、新市镇、皇图岭镇、莲塘坳镇、江桥街道、联星街道、酒埠江镇等乡镇(街道),占全县湿地的 86.1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37.02 万亩(24681.82 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 4.35 万亩(2898.13 公顷),占比 11.75%;村庄用地 30.92 万亩(20611.50 公顷),占比 83.51%;采矿用地 1.45 万亩(968.47 公顷),占比 3.9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0.30 万亩(203.72 公顷),占比 0.82%。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面积占比较大的是四个街道、网岭镇等。
(七)交通运输用地 7.57 万亩(5045.60 公顷)。其中,铁路用地 0.29 万亩(191.03 公顷),占比 3.79%;公路用地 2.20 万亩(1466.51 公顷),占比 29.07%;农村道路 5.08万亩(3386.34 公顷),占比 67.11%;港口码头用地 25.80亩(1.72 公顷),占比 0.03%。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较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交通运输用地的 96.1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94万亩(13295.86公顷)。其中,河流水面 4.33 万亩(2888.11 公顷),占比 21.72%;水库水面 4.07 万亩(2714.48 公顷),占比 20.42%;坑塘水面 8.47 万亩(5***7.93 公顷),占比 42.48%;沟渠 2.82万亩(1880.62 公顷),占比 14.14%;水工建筑用地 0.25万亩(1***.72 公顷),占比 1.24%。总体来看,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酒埠江镇、新市镇、皇图岭镇、网岭镇、江桥街道、渌田镇、菜花坪镇、宁家坪镇等乡镇(街道),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 ***.06%。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