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202203期)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2年7月18日),涉及我县2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法库镇赵金锋糕点烘焙房生产的无糖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日期/批号:2022-05-10,规格型号:散装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孟家所对法库县法库镇赵金锋糕点烘焙房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抽检监测。
二、法库县焦隆酒厂生产的高粱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日期/批号:2020-06-10,规格型号:散装,酒精度:56%vo1,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丁家房所对法库县焦隆酒厂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抽检监测。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