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农技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五”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文件精神,我局大力实施“科教兴威”人才强县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为服务威宁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一、农技人才队伍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加强农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按照着力***“人才瓶颈”,在现有人才基础上展开人才情况调查,围绕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进行数据采集分析,不断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强化技术创新和人才集聚作用,结合实际整体推进人才引进和人才招聘等工作。
在招聘农技人才方面,为规范招聘、引进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有意向来我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进行审核登记,将人才情况反馈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与人才进行洽谈,最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我县农牧水渔业基层农技人才队伍现状为:2013年底评审高级11人、中级155人、初级156人、合计322人;2014年底评审高级34人、中级201人、初级229人、合计4***人;2015年申报评审高级2人、中级2人、初级47人,评审工作正在进行,预计2016年3月结束,2015年评审工作结束后总人数达515人。就目前我县农技人才现状来说,还存在人才结构不优、人才能力不强、人才水平不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紧缺等问题,特别是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较突出。
二、加强农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采取“三结合”方式考核。作为人社部门,我局主要负责牵头开展农技人员年终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黔人通﹝2001﹞132号)文件精神,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对农技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在农技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方面,根据毕人社通﹝2014﹞534号和毕人社通﹝2014﹞535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二)待遇优惠方面。招聘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编制内引进,硕士研究生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10级,急需紧缺人才具有学士学位本科生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12级,并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各类津贴补贴及保障等,由引进单位和人社部门协助推荐其配偶参加公开招聘等实现就业,子女就读和考试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引进的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期限三年,试用期一年,聘用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规定执行,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首个聘期结束后,由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为稳定我县农技人员队伍,我县制定了一系列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政策,主要体现三点:
第一,职级待遇优惠政策。对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特设岗位管理,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将博士和硕士分别先聘至专业技术七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首个聘期结束后,纳入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聘用,对一时无法取得人事档案的可特事特办、一事一办,建立“零档案”。
第二,工资待遇优惠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服务合同的,工资待遇由工资+人才津贴+住房补贴(或购房奖金)构成。工资标准参照本单位所在岗位公务员或事业干部的标准执行。一类人才津贴,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二类人才津贴,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三类人才津贴,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
第三,住房待遇优惠政策。对在基层卫生、计生、教育、农技等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基层基础性人才,可优先购买公租房,并按在基层工作年限享受购房优惠。工作满三年(含三年)的可在当年县政府批准的售房价基础上优惠20%,以后在基层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可追加优惠1个百分点。
(三)待遇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好农技人员每月24元的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二是按时审批农技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三是按照农技人员的岗位设置或获得的技术等级,及时审批农技人员相应的工资等级待遇;四是认真审核农技人员技术等级申报材料,落实好农技人员的技术等级提升政策;五是按时审核、发放农技人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