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治理黑臭水体已达190公里
9月2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沈阳采取了一系列工程性和管理性措施,对新开河、南运河、辉山明渠等建成区12个黑臭水体进行了综合治理工作,治理总长度约190公里。
据介绍,近年来,沈阳主要实施了控源截污、底泥清淤、污染源治理、岸线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五大工程。新建截污管线46公里,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20座,治理各类排污口172处。同时,对岸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细河、辉山明渠、造化排支、造化排干等水体实施了景观提升工程。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沈阳还通过立法保障长治久清,在全国率先开展黑臭水体立法工作,出台了政府规章《沈阳市黑臭水体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定人、定段、定时”巡河制度。实施排水口规范管理,对494个合法排水口建立台账、统一设牌。建立水体沿线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全面规范垃圾设施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水质检测与污染源日常监管。开展水体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偷排偷倒行为。
沈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于2017年9月底完工,通过综合治理,全市建成区水体水质明显改善,两岸环境显著提升,不仅改善了沈阳的水生态环境,也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沈阳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于2017年11月通过省住建厅、环保厅验收;2018年10月通过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专项巡查;2018年11月通过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验收。2018年10月,沈阳被生态环境部、住建部、财政部评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
今年,市城乡建设局制定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建成区水体治理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即在100%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建成区黑臭水体深入治理工作。
在项目建设方面。今年城建计划共安排资金10.6亿元,对建成区的运河水系、辉山明渠、满堂河等9个水体进行深入治理,重点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3大类12项工程。12个项目已于6月30日前全部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北运河雨污分流、辉山明渠截污2项工程已完工,其余工程正按计划顺利推进,计划今年11月底前全部完工。
在长效管理方面,沈阳开展了污染源整治攻坚战,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发挥河长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水体的日常监管,继续实施网格化巡河,及时发现、解决污水直排、偷排偷倒等问题,确保水质达标。年初以来,累计打击污水直排问题60余处,污水直排现象得到全面控制。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