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1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邓福林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后,将把以上六个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酝酿。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酝酿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情况的汇报,通过了正式候选人名单;听取了各代表团酝酿市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情况的汇报。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雷、姜有为、潘利国、马占春、徐璐、王健、安俊辉、孟昭贵出席会议。(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