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0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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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开江县新盛河任市镇三清庙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开江环审[2022]8号开江环审[2022]8号.pdf | 2022年7月20日 |
2 | 关于开江县南河八庙镇政治桥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开江环审[2022]9号开江环审[2022]9号.pdf | 2022年7月20日 |
3 | 关于开江县任市镇万欣社区蟹苗基地水毁堤防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开江环审[2022]10号开江环审[2022]10号.pdf | 2022年7月20日 |
4 | 关于开江县高新绝缘材料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开江环审[2022]11号开江环审[2022]11号.pdf | 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