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解读
新医改方案解读一: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比例将设上限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周婷玉、江国成)“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这是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规定。
近年来,一些公立医院过多设置一些VIP高级病房、特需门诊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引起社会争议。
业内人士指出,限定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缓解老百姓看病就医难题,《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新医改方案解读二:
未来三年内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崔静、雷敏)根据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三年内,我国将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要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再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3所。
此外,根据这一《实施方案》,我国还将在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但基层医疗机构薄弱、投入少,与群众需求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由于缺少农村卫生室,农民看病往往要赶往县医院甚至省城医院,费尽周折,又贻误病情;而在城市,一些社区卫生机构也因为财政投入少、缺少骨干医务工作者等原因,呈现条件差、患者少的状况。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科主任林洪生表示,基层医疗机构多了,看病水平提高了,老百姓就会少受“东奔西跑”之苦,城市大医院也不会人满为患。
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还提出,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新医改方案解读三:
我国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周婷玉、刘铮) 医保能否跨地区报销?针对许多人的这一期待,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我国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如退休后投奔子女、派驻到其他城市工作、进城务工等,越来越多的人在就医中遇到难题--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不少人提出,异地医保不解决将制约市场经济下的人才流动和福利社会框架下的异地医疗,希望出台医疗保障转移、衔接、异地看病的切实可行方案,建立跨地区、跨省份的基本医疗转移结算办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网。
为此,《实施方案》指出,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此外,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