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58号)政策解读材料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2014年5月1日,***出台《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9号),文件明确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和8种基本社会救助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8﹢1”的救助体系。根据***要求,山东省2014年9月12日通过出台了《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79号),办法将***要求建立的救助体系扩大为“8﹢1﹢3”的模式,将经济状况核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作为三个重要措施部分加入其中,并要求全省各地都要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79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9号)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在省《社会救助办法》的基础上,细化了了社会救助的范围,明确提出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创新性的提出急难救助的制度,并在全省率先提出“六个一”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在全省首先对民政协理员的提出具体财政补助数额,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包含重要关键词的诠释说明)
1、对民政协理员进行补助,加强救助能力建设。
2、完善“平台式”综合救助体系。
3、建立“六个一”救急难工作机制。
4、明确界定社会救助范围。
5、提出汇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三是落实保障资金;四是推进能力建设;五是严格监督检查。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平台式”综合救助工作机制。二是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核对平台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