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龙岩老区苏区乡村全面振兴
我市印发《龙岩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推进龙岩老区苏区乡村全面振兴
日前,龙岩市印发《龙岩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健全农村社会综合保障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工作衔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机制衔接6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对我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部署安排,确保到2025年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到2035年乡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方案》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监管,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实施分层分类帮扶。
《方案》要求,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全部保费;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期内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方案》要求,推进乡村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支持脱贫地区创建“一村一品”,培育“三品一标”,健全产业链条;加快龙台农业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国家级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水平;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推进激励性帮扶机制,持续激发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的内生发展动力;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各县(市、区)打造2条以上乡村振兴示范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两治一拆”,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全市广大农村面貌“目之所及、焕然一新”;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布局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消防、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发展乡村教育事业,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
《方案》要求,落实财政、金融、用地和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投入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当向脱贫县倾斜,并逐步提高扶持产业发展的比例。落实山海协作和挂钩帮扶政策,强化县县结对协作,落实资金、项目、人才支持等对口协作任务,推进山海协同发展。
《方案》要求,健全领导机制、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有机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实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