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召开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发挥法律援助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加强骨干律师队伍管理,3月10日下午,中心召开普陀区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工作会议。
会上,中心主任胡劲松首先总结了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罪认罚案件不能按中心规定的工作流程执行,没有按照阅卷、会见、提供2份法律意见书、见证具结书签署、提供辩护词、出庭辩护的流程承办。
二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现场接待过程中衣着不整、态度冷漠、语气生硬、玩手机、私自接待客户,12348法律援助专线中午时间不按照规定接答、置忙、打瞌睡等。
三是卷宗不能按照中心规定归档,不能按规定目录装订卷宗、不能按时间节点上交卷宗。
最后,中心主任胡劲松对骨干律师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心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流程办理;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职能作用;三是强化服务意识,珍惜平台,合作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