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凤镇防汛纪律
防汛纪律
1.防洪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每个公民都有抗洪抢险的义务。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抗洪的抢险斗争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防汛防洪抢险纪律和命令。
3.在防汛抗洪抢险中玩忽职守,阻碍防汛防洪抢险工作,破坏抢险设施,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拒不执行防汛抗洪调度及防汛防洪抢险指挥命令,造成危害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刑事责任。
4.在防汛抗洪抢险中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破坏抢险的各类犯罪分子要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