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再获省文明单位称号abe609b496ee458a42c4ed0
日前,市社保中心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中心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市社保中心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群众满意”的宗旨,坚持业务能力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并重的思路,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不断拓展、延伸“文明社保”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一致认可。
中心坚持“保障民生”的核心,将社会保险覆盖面向城乡各类人群延伸,截至2015年末,苏州市城乡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16.1万人、891.2万人,“全民保障”初具雏形。社保待遇稳步提升,至2015年,市区企业月人均养老金达2619元,比1999年人均513元,翻了5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负担率降至22.5%,达到国际公认的合理水平;完善社会医疗救助机制,向重病、特困等群体倾斜帮扶力度,把社会保障的阳光雨露洒向人民群众。
中心坚持“服务至上”的理念。社保服务大厅面积7000平方米,业务区、休息区、咨询区、自助服务区设置合理、区划明确;楼层指引、平面标识、窗口标记设置醒目、一应俱全;老花镜、台式笔、公用电话、便民服务台等安放到位、使用方便;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亮证上岗,耐心、细致地为参保职工提供服务;中心倡导效能服务,形成“柜台服务、自助服务、网上服务、基层服务、一窗服务”多层次网络,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需求。
展望未来,市社保中心将以获此荣誉为新起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争取在更高平台上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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