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法治助推乡村振兴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维护社会稳定、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以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为目标,实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发展模式,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努力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法治”赋能
增添法治乡村建设动力
聚焦全区重点工作,扎实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每年定期开展学法专题讲座和普法大讲堂等活动200余场次。聚焦法治乡村建设关键环节,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为支撑,结合各自特点、优势,发挥其专长,在提供法律服务、答疑解惑、涉农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贡献力量。聚焦重点人群、弱势群体,开辟老年人、低保户、残疾人法律援助通道,梳理困难群众纠纷清单,2020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25件,结案1740件,解答法律咨询2300余人次。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关爱帮扶,组织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定期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个案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教育和就业帮扶。
坚持“德治”筑基
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
强化阵地建设,紧扣“法德共进,同建和谐”理念,全面打造“一村(社区)一法治阵地”,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法治名言等内容嵌入阵地宣传栏,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德文化的熏陶。创新宣传形式,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法德文化活动,通过集中放映法治电影、开展“法治进乡村”主题综艺晚会等形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向善向上的道德法治舆论氛围,稳步提升广大群众法德素养;同时,组织志愿者深入村庄、社区开展法德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100余场次,引导广大群众切实树牢“法”“德”意识。
坚持“自治”聚力
激发法治乡村建设活力
完善“自治”体系,以党建为引领,完善和理顺村(社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的坚强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建互融、协同推进。激发“自治”活力,采取组建村规民约制定、修订讨论组,村民小组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的积极性、主动性,目前,全区545个村已全部完成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有力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拓展“自治”保障,按照城市社区建立“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网格助理员—楼栋长—楼栋单元长”五级管理体系,农村社区建立“网格长—网格员—网格助理员”三级管理体系,配齐网格力量。目前,全区共划分基础网格1236个,专、兼职网格员2000余名,年投入专项经费700余万元,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