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教育局关于公布三星级幼儿园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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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7日发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3]234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经区评审组(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二幼儿园暂评为“三星级幼儿园”。
特此公示
皇姑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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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3:50: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