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采取四项举措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一是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将《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法制宣传教育体系。通过组织参加培训,开展集体讨论、学习座谈会,结合实际自学等多种方式,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切实抓好面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三进”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法》的社会知晓度,提升城乡居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食品安全政府领导、分段监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目标任务的管理考核,切实履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责。健全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大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切实抓好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确保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无缝衔接、不留真空。依靠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加强诚信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坚持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强化联合执法、联动监管,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执法衔接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监管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机构改革,加大资金投入,着力调整、充实和加强一线监管力量。充分运用各监管部门现有资源,构建覆盖全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积极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完善农村、社区食品安全网络,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义务信息员的监督作用,利用广覆盖的监督网络来获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