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卫生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6年1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流井区审计局2015年7月至10月对自流井区卫生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局)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区卫生局为自流井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实施意见及相关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等职责。
区卫生局设办公室、财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股、卫生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等6个职能股室。区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1名。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区财政局下达区卫生局2014年度预算(含追加预算)39,074,384.57元,其中:人员经费1,184,336.13元(包含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663,270.35元,项目支出37,226,778.09元。2014年支出决算数为34,917,139.38元,执行年度预算39,074,384.57元的89.36%。其中:人员经费1,184,336.13元,日常公用经费486,211.85元,项目支出33,246,591.40元。
2、2014年度收支情况。2014年的决算报表反映:财政拨款收入39,074,384.57元,支出34,917,139.38元。
(三) 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情况。区卫生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80,4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00.00元。2014年,区卫生局账列"三公经费"合计52,327.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8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40.00元。在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区卫生局有"向下级单位、企业、个人转嫁公务支出费用"行为。
2、会议和培训管理情况。区卫生局2014年度列支培训费支出 125,126.00元, 2014年度列支会议费等9,385.00元。在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区卫生局"违反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开会、培训"行为。
3、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区卫生局2014年初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23,000.00元。2014年度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7,287.00元。
4、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情况。
区卫生局2014年度没有公务用车编制,借用区卫生监督大队公务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 57,400.00元。2014年度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40.00元。
5、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区卫生局2014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6、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情况。区卫生局2014年度没有政府性楼堂管所建设项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60,000.00元未缴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区卫生局2014年度药品采购监管培训经费50,000.00元、市卫生局发展经费10,000.00元,上述款项60,000.00元未上缴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二)违规发放值班补助1,320.00元。
2014年1月,区卫生局发放值班补助1,32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自流井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流井区审计局建议:要求区卫生局严格执行《预算法》、"收支两条线"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有关经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卫生局已经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