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7月7日至9日,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组成检查组,到各镇(街)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区检查组听取了各镇(街)社区矫正监管、矫治、帮扶等工作汇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后,各镇(街)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疑问逐一进行解答,随机抽查了社矫对象工作台账。
区检查组认为,各镇(街)司法所在任务重、人手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考核、审批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借助社会力量组织社矫对象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做好帮扶帮教,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记录、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重点社矫对象***管理、手机定位管理等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各镇(街)司法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的形式,组织社矫对象开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积极向社会各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知晓率。区检查组还针对个别司法所社矫工作台账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在大良、容桂街道检查期间,区司法局及莉局长对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做好新、旧法律法规的过渡工作,工作上碰到的困难和问题,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确保社区矫正顺利开展。二要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对有家庭变故、心理障碍的社矫对象,要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做好重点***、矫治教育、心理疏导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