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佛(顺)征告〔2022〕28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实施城市规划,顺德区人民政府拟征收陈村镇大都村辖区内的集体土地作为陈村镇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村镇大都村范围内,涉及大都股份合作经济社5.3757公顷(折合约80.63亩,用地红线范围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5.2815公顷、建设用地0.0942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按规划拟作为陈村镇城镇建设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社会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佛府〔20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包括:
(一)农用地及无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拟征地范围内无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79.22亩,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综合补偿费用(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统一按25.61万元/亩实施补偿。
2.青苗补偿。对农地承包者的青苗补偿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承包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承包合同无约定的,根据农作物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补偿的项目,参考评估价核实补偿金额后按谁承包谁受偿的原则处理。
3.地上附着物补偿。村改项目的拟征收范围内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按照《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指引〉的通知》(顺村改办〔2018〕1号)、《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的通知》(顺村改办〔2018〕8号)和《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顺村改办〔202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非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厂房搬迁补偿的,可根据我区清场收地补偿(清退)标准的相关规定实施。
4.落实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市、区有关规定,计提和分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计提标准为51014.35元/亩。被征收土地农民养老保障方式按省、市及区有关文件执行。
5.留用地安置。根据佛山市留用地的相关政策文件,不再实施实地留地。留用地安置采取留用地指标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兑现,按实际收回土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指标11.88亩,留用地指标按100万元/亩的标准折算货币补偿;再按征地面积给予8万元/亩的按时完成征地奖励。
(二)有合法建设用地手续用地。拟征地范围内有合法建设用地手续的集体建设用地共1.41亩,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综合补偿费用。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市场评估价按102.898565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缴纳的税费、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和土地使用权经营收入损失。
2.留用地安置。根据佛山市留用地的相关政策文件,不再实施实地留地。留用地安置采取留用地指标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兑现,按实际收回土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指标0.21亩,留用地指标按100万元/亩的标准折算货币补偿;再按征地面积给予8万元/亩的按时完成征地奖励。
3.落实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市、区有关规定,计提和分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计提标准为51014.35元/亩。被征收土地农民养老保障方式按省、市及区有关文件执行。]
五、征收土地实施单位
区人民政府委托陈村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六、征收土地补偿登记
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5月3日(与公告结束期限一致)。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含宅基地使用权)、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持相关权属证明资料(不动产权属证明、承包合同等),到陈村镇土地发展中心(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陈村大道南涌路段建设大厦)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公告期限: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5月3日。多数(二分之一以上)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上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书面提出召开听证会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黄***,22837083)
***:征收土地位置图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