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大墩村2010年2011年环卫保洁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 名称 | 顺德区乐从镇大墩村2010年至2011年环卫保洁承包工程 | 工程地点 | 乐从镇大墩村辖区 | |
招标人 | 顺德区乐从镇大墩村资产管理办公室 | 地址 | 大墩村教育路8号 | |
公告时间 | 时间为 | 公告编号 | 乐建[2009]0101 | |
工程概况 | 项目估价 | (万元) | 建筑面积 | |
保洁工期 | 两年 | 资金来源 | 大墩村资产管理办公室 | |
本工程为顺德区乐从镇大墩村2010年2011年环卫保洁承包工程,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内及招标文件内容施工总承包。 |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质量要求 |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卫保洁卫生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
投标报 名条件 | 1.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必须具有不少于20名环卫工人的清洁公司,并通过年审且在年审周期内的企业; 3. 必须提供一辆保洁清运垃圾多功能汽车(4吨或以上)。 | |||
投标报 名要求 | 截止时间 | 17时30分 | 报名方式 | 乐从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小组当面报名 |
接受报 名单位 | 招标人委托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小组 | 联系电话 | 0757-28863872 | |
地址 | 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51号三楼招投标管理小组 | |||
资格预审 |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复印件)请于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资料”栏目获取;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有效保洁清运垃圾多功能汽车行车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6、环卫工人的聘任书或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5、注意事项(注以上所有资料统一加盖公章与原件核对,报名时提交) | |||
正式投标人的选取办法 | 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招标小组选取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 2、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 |||
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 发售时间 | 招标人另行通知 | ||
发售地点 | 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51号三楼招投标管理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