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燃气自供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的要求,根据<<顺德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02年7月3日市燃气管理工作会议的安排,2002年7月22日至8月5日市建设局联合市行政执法局组织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城建办)、执法中队开展了为期11天的燃气自供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这次检查共对全市81家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工厂、宾馆、酒楼、小食店的瓶组管道供气系统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情况表明,我市燃气自供单位的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11天的检查中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市建设局要求各镇(区)将在此基础上参照所检查的内容,在8月底前对全市所有的燃气自供单位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按规定办理《广东省燃气使用许可证》。计划于9月底完成现有符合条件的自供单位发证工作,如仍不办理《广东省燃气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将按规定移交市行政执法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