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凌工业区给水管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海凌工业区给水管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4月 30日至 2020年5月7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分情况: 无 。
2.业绩情况: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
3、废标情况:经评审,有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详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高新区西部启动区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
德富路68号智创园5楼 1421号602房(部位;自编636房)
邮 编:528325 邮 编:51008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黄***、杨***
电 话:0757-26362845 电 话:0757-83389005
传 真:0757-83389005
电子邮件:zdafszb@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757-26362858
异议受理与监督邮箱:shunshengjianshen@shunde.gov.cn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4月29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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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海凌工业区给水管道工程.pdf
废标情况一览表--海凌工业区给水管道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