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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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五批) | |||||||||
序号 | 信访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重点关注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理备注 |
1 | SD19ZD0922NC01 | 仪陇县 | 反映:仪陇县凤仪乡场镇边(1大队2社)有个搅拌站,灰尘大,噪音大。 | 属实 |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位于仪陇县凤仪乡凤山社区,于2017年10月建成,该搅拌站未办理国土手续、环保手续及建筑业企业资质,属违规建设搅拌站。其生产主要用于保障凤仪乡相灵村村道公路脱贫项目建设,期间因雨季较多施工不便,长期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 9月23日上午,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境监察大队及凤仪乡人民政府奔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搅拌站已处于停产状态(因雨季道路未施工),现场原料未覆盖,无喷淋降尘措施。信访人投诉属实。 | 责任领导: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严清权; 责任单位: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跃。 关于“仪陇县凤仪乡场镇边(1大队2社)有个搅拌站,灰尘大,噪音大”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鉴于该搅拌站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等民生项目,且在本次投诉前因雨季停产,因此本次未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凤仪乡人民政府督促该搅拌站负责人关闭其搅拌站,限期拆除搅拌站设施设备和场地复原。整改时限:在9月26日前完成。 回访情况:针对上诉问题,2019年9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村社回访群众代表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并不再举报。 | 无 | 许洪能,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联系电话:138****3989 | |
2 | SD19ZD0922NC02 | 顺庆区 | 反映:9月20日举报事项目前正在整改,表示满意。因触及部分商家或管委会的利益,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安全。(举报件为9.20日SD19ZD0920NC05) | 属实 | 关于“举报事项目前正在整改,表示满意。因触及部分商家或管委会的利益,担心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安全。”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向顺庆区交办的举报件只涉及举报内容,并无举报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 | 鉴于该件为重复信访件,间隔时间仅1天,原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变,原处理和整改情况正在按计划实施,决定继续执行,无新变化。 | 无 | 顺庆区和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青江,执法证号:川I340510,电话:158****1385; 顺庆区和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徐克军,执法证号:川I340170。 | |
3 | SD19ZD0922NC03 | 顺庆区 | 反映:1.顺庆区李家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道堵塞,位于加油站到工商所处有200米长,污水从井盖流出外泄,流入附近的小河里。2.李家镇派出所对面的污水处理厂修建多年都没正常运转。 | 是 | 属实 | 9月23日,顺庆区水务局会同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李家镇人民政府专班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群众反映属实。 1.关于“顺庆区李家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道堵塞,位于加油站到工商所处有200米长,污水从井盖流出外泄,流入附近的小河里”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群众所投诉管网长约300米,属于顺庆生态环境局实施的顺庆区乡镇环境治理设施(李家、芦溪、金台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内容。专班工作组现场核查后,未发现污水从井盖流出外泄现象,管道也未堵塞,但管道存在3处破损、2处渗漏,从破损、渗漏处溢出的污水也确有流入了附近的小河。经专班人员现场排查,发现管道损坏原因系村民耕种开挖及近期暴雨冲刷导致。 2.关于“李家镇派出所对面的污水处理厂修建多年都没正常运转”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信访人所指的李家镇派出所对面的污水处理厂实为李家老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00吨/天。该项目于2010年由顺庆区环境保护局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场站及部分主管道(约1100米),2012年8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当时全省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污水管网未将李家镇场镇全覆盖,污水收集率较低,污水处理设计工艺相对落后。2012年8月,该站建成后由顺庆区环境保护局自行运行管理,2014年5月,顺庆区环境保护局委托专业环保公司“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运行管理,2017年5月运营合同期满,因职能职责调整,同年6月,将该污水处理站移交区水务局运行管理。整个运行期间,因污水管网未配套,污水进水量一直较小,处理工艺相对落后,虽该站一直在运行,但有进水时才能处理污水,所以该站间断运行,运转不正常情况属实。目前,李家新污水处理站已于2018年12月建成投运,设计处理能力1500吨/天,目前实际处理量约600吨/天,配套主管网也于2017年12月由顺庆区环境保护局建设完成,已同步接入李家新污水处理厂,李家老污水处理站已停止运行并关闭。 | 责任领导:顺庆区政府副区长杨春林; 责任单位:顺庆区水务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李家镇政府; 责任人:顺庆区水务局局长任建中、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局长吉磊、李家镇人民政府镇长曾晓玉。 (一)关于“顺庆区李家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道堵塞,位于加油站到工商所处有200米长,污水从井盖流出外泄,流入附近的小河里”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进行整改。鉴于该处管网工程目前仍处于质保期内,由顺庆生态环境局责成原施工方立即对沿线300余米的管网进行开挖排查,对破损、渗漏管网进行维修,发现一处、维修一处。整改期限:2019年12月底前。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由李家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和网格化监管,确保管网畅通,并在沿线管网地段设立温馨提示牌,避免村民对管网造成损坏。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李家镇派出所对面的污水处理厂修建多年都没正常运转”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鉴于李家老污水处理站已停止运行并关闭废弃,由顺庆区水务局督促南充信开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在周边设立明显标示标牌,做好设施设备管理;由李家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周边村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与支持。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回访情况:针对以上问题,9月24日,专班工作组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者填写了《满意度测评表》,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并不再举报。 | 无 | 顺庆区水务局副局长杜国飞,电话:131****6658;顺庆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正阳。 |
4 | SD19ZD0922NC04 | 顺庆区 | 反映:顺庆区丹桂路龙川半岛小区外每天凌晨4、5点就开始清运垃圾,声音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建议将清运垃圾改为早上7点后到晚上10点前。 | 属实 | 2019年9月23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王洪波同志率市环卫处、新建街道办事处专班工作组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属实。 专班工作组走访物业公司、小区业委会、小区居民得知,龙川半岛小区内垃圾由南充市日新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清运,该公司确有凌晨4、5点钟清运小区内垃圾的行为,存在车辆行驶和装卸、清空垃圾桶噪声扰民的现象。 | 责任领导: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洁平; 责任单位: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环卫处、新建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国猛、市环卫处主任曹天贵、新建街道办事处主任马川。 关于“顺庆区丹桂路龙川半岛小区外每天凌晨4、5点就开始清运垃圾,声音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建议将清运垃圾改为早上7点后到晚上10点前”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该小区物管公司与日新环卫公司商定,垃圾清运时间确定为每天7:00至22:00。整改时限:已完成。二是长效监管。责成新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玉带路社区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龙川半岛小区物管公司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制度。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回访情况:针对以上问题,9月24日,专班工作组到龙川半岛小区内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并不再举报。 | 无 | 顺庆区新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舒勇,执法证编号:川I340510,电话:189****68***;顺庆区新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杨祥利,执法证编号:川I340144。 | |
5 | SD19ZD0922NC05 | 高坪区 | 反映:高坪区东顺路川北医院职工小区靠近大门处栋楼均在装修,水泥、河沙粉尘污染严重,噪音大;另外电梯超重造成电梯门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 属实 | 经核查,群众反映属实。 1.关于“高坪区东顺路川北医学院职工宿舍小区靠近大门处栋楼均在装修,水泥、河沙粉尘污染严重,噪音大”的问题,反映属实。 信访人投诉的对象实为川北医学院职工小区第2栋楼,该栋楼共有2个单40套住房,装修目的是为向引进的人才提供保障性住房。该栋楼于2019年9月10日开工装修,预计2019年10月20日前完工,装修中标单位为四川冶融建工集团。2019年9月23日,调查组现场进行核实时,该栋楼正在装修施工,该栋楼1单元入户门厅外左侧有少量水泥、河沙等装修材料未采取材料临时堆放在小区2栋1单元,方便施工人员根据装修进度随用随取,未及时清运,也未采取覆盖措施,直接裸露堆积,存在随风扬尘的隐患。现场不断有装修切割材料的声音,信访人反映属实。 2.关于“电梯超重造成电梯门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反映不属实。 该小区在用电梯8台,信访所反映的电梯位于2幢1单元,共两台,电梯检验报告编号为:DD—2019—2615,DD—2019—2616,下次检验日期为2020年7月,投诉中所述电梯为2—1—6号。 3.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该小区在用电梯8台,信访人所反映的电梯位于2栋1单元,共有电梯2台,电梯检验报告编号为:DD—2019—2615,DD—2019—2616。2019年9月18日,维保公司对2台电梯进行了例行检查,电梯使用情况记录为运行正常。电梯的轿厢内均有乘客须知和电梯使用标志,应急电话、警铃,五方通话、防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电梯维保合同编号:ZXDT-WB2017-8-1,有效期为2020年12月14日;电梯安全员刘志勇,证件编号5129211970****173X)。2109年9月23日,调查组现场核实2台电梯运行情况,发现1台电梯轿厢内装饰玻璃有裂纹,1台保持完好,2台电梯门均无损坏。 | 责任县级领导:区政协副主席杜桂琼 责任单位:高坪区白塔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高坪区白塔街道办事处代志兵 (一)关于“装修公司在小区占道堆码水泥、河沙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责令装修公司立即清运堆放在外的堆码水泥、河沙,并将场地打扫干净。该项工作已于2019年9月23日完成。二是降噪除尘。责令装修公司装修过程中做好降噪除尘工作,装修切割、沙石搅拌等工作室内进行,杜绝噪音和防尘扰民。整改时限:2019年10月20日前。三是强化监督。责令物业公司强化装修工程的监管工作,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施工。整改时限:2109年10月20日前。 (二)关于“在装修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的”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维保。责令物业公司督促维保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小区电梯的维保工作和应急处置。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责成高坪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做好电梯安全教育引导工作。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回访情况:2019年9月24日,调查组走访了周边住户和商铺业主共计10人,受访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调查组又将该信访投诉的处理情况在东顺路川北医学院职工宿舍小区所在住宅楼主要通道进行了公示。 | 无 | 白塔街道副主任李建辉,152****0636 | |
6 | SD19ZD0922NC06 | 顺庆区 | 反映:顺庆区锦程路上的在建和韵名都项目每天凌晨3-4点开始搅粉灰,声音大,粉尘大。 | 属实 | 2019年9月23日,顺庆区政府副区长杨蒈同志率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城乡建设局、舞凤街道办事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群众反映属实。 关于“顺庆区锦程路上的在建和韵名都项目每天凌晨3-4点开始搅粉灰,声音大、粉尘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9月23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内堆放有约5方河沙和5吨水泥。专班工作组通过对周边居民走访和对四川雄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得知,该工地前段时间确实进行过夜间施工作业。 | 责任领导:顺庆区政府副区长杨蒈; 责任单位: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城乡建设局、舞凤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顺庆区综合执法行政局局长王国猛、顺庆区城乡建设局局长郑胜伟、舞凤街道办事主任吴华伟。 关于“顺庆区锦程路上的在建和韵名都项目每天凌晨3-4点开始搅粉灰,声音大、粉尘大”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查处。9月23日,顺庆区综合执法行政局对和韵名都建设项目负责人杨金山进行了调查询问,就四川金雄劳务公司涉嫌“工地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问题进行核实,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勘验笔录,送达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南顺综执直一立通〔2019〕第062号),目前该案正在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处理。整改时限:已完成。二是加大监管。9月23日晚11时及9月24日凌晨4时,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工地进行检查,该工地已无夜间施工现象。由顺庆区综合执法行政局加大对该处工地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回访情况:针对以上问题,9月20日,专班工作组到和韵名都工地周边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并不再举报。 | 无 | 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徐进,执法证编号:川I340173,电话:138****3456;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张黎,执法证编号:川I340130; | |
7 | SD19ZD0922NC07 | 仪陇县 | 反映:1.仪陇县五福镇老灌村1组公路边有个商混站,距离村民居住点不到50米,无任何手续,生产时粉尘大、噪音大,并产生废水,污染当地农田,影响居民生活。2.2019年4、5月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果,建议拆除该商混站,否则该组村民将上访。 | 是 | 属实 |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仪陇县五福镇老灌村1组公路边有个商混站,距离村民居住点不到50米,无任何手续,生产时粉尘大、噪音大,并产生废水,污染当地农田,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反映属实。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位于仪陇县五福镇老灌村一社,于2018年5月建成,该搅拌站未办理国土手续、环保手续及建筑业企业资质,属违规建设搅拌站。其生产主要用于保障土五干线公路建设、黄家村及老灌村村道公路等脱贫项目建设。 9月23日上午,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境监察大队及五福镇人民政府奔赴现场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搅拌站已处于停产状态(村道路已修完)。搅拌站四周有围挡、沉淀池,污水未外流,进出口有炮雾机、冲洗设施,部分裸露砂石未覆盖。 2.关于“2019年4、5月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果问题,建议拆除该商混站,否则该组村民将上访”的问题,反映不属实。 经核实,信访人于3月4日向仪陇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反映五福镇老罐村1社新建一个搅拌站,灰尘大,噪音扰民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五福镇人民政府已让业主限期整改。同时,将相关资料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移交立案调查。 | 责任领导: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严清权;责任单位: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跃。 (一)关于“.仪陇县五福镇老灌村1组公路边有个商混站,距离村民居住点不到50米,无任何手续,生产时粉尘大、噪音大,并产生废水,污染当地农田,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鉴于该搅拌站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等民生项目,且在本次投诉前已停产,无继续生产行为,因此本次未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五福镇人民政府督促该搅拌站负责人立即关闭其搅拌站,限期拆除搅拌站设施设备和场地复绿。整改期限:在9月26日前完成。 (二)关于“2019年4、5月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果,建议拆除该商混站,否则该组村民将上访”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该搅拌站按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依法完成关闭,逾期不关闭,将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整改期限:在在9月26日前完成。 回访情况:针对上述问题,2019年9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村社回访群众代表5名,受访者对办理结果认可并不再举报。 | 无 | 许洪能,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联系电话:138****3989 |
8 | SD19ZD0922NC08 | 顺庆区 | 反映:顺庆区平城街与钟家巷交叉口处(平城街7、12路公交站)有4、5桌麻将摊,经常占用街道堵塞人行道、噪音大、垃圾乱扔。 | 属实 | 2019年9月23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同志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城街道办事处、市环卫处专班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查,群众反映属实。 经专班工作组现场调查走访周边居民得知该麻将摊为露天麻将摊,具有流动性。经营时间一般为13点以后,届时围观群众较多,随手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的行为普遍,人行道基本无法正常通行。存在环境卫生差,噪音扰民现象。 | 责任领导: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 责任单位: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国猛、中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海洋。 关于“顺庆区平城街与钟家巷交叉口(平城街7、12路公交站)有4、5桌麻将摊,经常占用街道堵塞人行道、噪音大、垃圾乱扔”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约谈商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中城街道办事处约谈了当事人刘洪俊,充分宣教了占道经营现象对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带来的恶劣影响。通过宣传教育和做思想工作,当事人表示立即改正,并写下了承诺书,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违规行为。整改时限:已完成。二是迅疾整改。责成该商家立即整改,将所有麻将桌搬离占道区域,不得再占用公共区域。整改时限:已完成。三是长效监管。中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加强对该处占道行为的巡查监管力度,合理安排人员、增加车巡小组对该街区的巡逻次数,确保辖区干净畅通。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回访情况:针对以上问题,9月24日,专班工作组到被投诉单位小区居民、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并不再举报。 | 无 | 顺庆区中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沈鸿均,执法证编号:川I340511,电话:180****4835;顺庆区中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贺小洋,执法证编号:川I134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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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21: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