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粤山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佛山市三水粤山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粤山装饰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拟对佛山市三水粤山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三水区乐平镇范湖经济开发区。技改内容为新增1台350万大卡燃生物质导热油炉,现有的1台100万大卡(型号为YLL-1200(100)-A)燃生物质导热油炉作为备用,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技改完成后人造板装饰材料年产量增加至7万立方米,员工人数从150人减少至100人,公司提供食宿。年工作300天,一天工作8小时。年使用生物质燃料5000吨。
项目主要设备:350万大卡(型号为YLL-4100)燃生物质燃料导热油炉1台,1台100万大卡(型号为YLL-1200(100)-A)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备用。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制订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三水区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4月7日审批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3]58号)。
项目废水主要是锅炉除尘脱硫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有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项目锅炉废气采用“鼓泡床脱硫除尘装置+BY-Ⅱ湿式脱硫除尘装置串联”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17000m3/h。锅炉废气治理设施由佛山市三水碧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该项目固废主要有炉渣、沉池污泥。炉渣、沉池污泥外卖作为建筑原材料。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99%。监测结果显示:燃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765-2010)A区燃气锅炉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由于生产设备不能停止运行,不能监测背景噪声,不评价噪声。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三水)环境监测Y字(2014)第1403002号。
排污口编号:锅炉废气FQ-263002。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公司技改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固体废物需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五)每年向我局提交固体废物转移合同。
(六)技改后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为0.65吨/年,氨氮为0.09吨/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二氧化硫为0.34吨/年,氮氧化物为3.57吨/年。验收监测时总量符合总量指标要求。
(七)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1号楼1楼环境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