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永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永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月12日至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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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永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永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工业园(地理坐标为:北纬23°25′01″,东经113°02′44″)建设。佛山市三水永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由原三水区环境保护局于2003年10月16日审批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03]369号),于2004年10月15日取得环保验收批复(三环验[2004]151号)。原有项目主要从事铝材及不锈钢生产,年产2500吨铝材、1200吨不锈钢。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680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主要从事铝型材配件生产,年产铝型材配件1000吨。本项目新增劳动人员30人,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项目不设宿舍及食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排水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并规划好物料、泥土、砂石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沿线敏感点;同时加强施工场地的洒水喷淋措施,降低施工过程扬尘、废气的影响;产生的建筑垃圾要运到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乱倾倒;要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未经批准,在晚上22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中午12时至14时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并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各时段标准。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年排放量405吨,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园区南部污水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2015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