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举行律师法律服务村(居)签约仪式
白坭镇举行律师法律服务村(居)签约仪式
根据佛山市政府《关于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1]94号)和市司法局《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佛司[2011]27号)文件要求,为提高白坭镇村(居)委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依法自治、依法决策的能力,增强公民法制意识,促进该镇和谐稳定发展。11月3日上午,白坭镇政府与广东华法(三水)律师事务所举行律师法律服务村居签约仪式,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张仕彬,区司法局副局长梁英楷和有关镇领导出席了仪式。
根据《律师服务村(居)协议书》的约定,白坭镇政府财政给予签约的律师事务所一定的经费补贴,由律师所统一为其辖区内的3个村(居)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主要为村(居)委提供法律讲座和咨询、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改、指正不当决策行为、合同审查、重大事项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及群体性纠纷、适当开展公益性民事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案件处理等七大方面。这是今年6月份以来,白坭镇政府推进公共服务向村(居)延伸、夯实基层堡垒、促进平安村居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律师服务进村居对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是为基层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一项创新管理。签约仪式上,区司法局领导要求服务村居的律师提高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为村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树立我区律师良好形象。白坭镇委副书记朱伟伟希望各村居善用律师服务资源,严格落实各项考核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增强广大村居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促进村居依法治理,为白坭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