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迳口华侨经济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三水区迳口华侨经济区安全生产
“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办事处、区直单位:
为更好地做好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区部门的要求,现经济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三水区迳口华侨经济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办公室、办事处、区直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周思勇 联系电话(传真):87210181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三水区迳口华侨经济区安全生产
“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吸取“2.14”粤通仓储有限公司烟花仓库爆炸事故的教训,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经济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经济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经济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林 浩(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吴亚端(区经济发展办主任)
成 员:区党政办、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办、社事办、农业办、派出所、劳动和保障办、工会等区安委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区安监办,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落实工作及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
三、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方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企业;
(二)道路交通;
(三)农机、水利等单位;
(四)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
(六)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七)近年来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四、职责分工和排查重点
项目 | 排查重点 | 责任部门 |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 危险化学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整改情况;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防雷、防静电装置和消防设施,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烟花爆竹的专项打非行动、人员培训等。 | 安监办 |
道路交通 | 道路运输企业资质情况,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车辆和相关的应急处置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事故多发路段及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段险要等路段和危桥的整治等。 | 规划建设办 |
建筑施工 | 预防高处坠落、建筑物坍塌等事故发生的措施;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防护措施,人员教育培训;易受台风、暴雨、泥石流影响的建筑工地等。 | 规划建设办 |
人员密集场所 | 商场、超市、学校等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警示标志、防火分区是否规范;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订,是否开展演练;重点排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等小企业、小作坊。 | 派出所 |
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是否存在超时、超压使用;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游乐设施、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 经济发展办 |
农机 | 拖拉机等农机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 | 农业办 |
水利 | 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水库大坝廊道、护坡是否存在裂缝、渗水渗浆和老化现象等。 | 农业办 |
学校、幼儿园 | 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是否经过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是否有违章超载现象。 | 社事办 |
五、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订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做好企业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2、严厉打击非放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做好节后春运安全工作;
4、全面清理2007年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3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围绕汛期及高温季节及北京“奥运会”安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落实。
1、针对汛期台风、暴雨较多的特点,要将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露天矿山、建筑施工工地、水库、堤坝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严防事故发生。
2、对易受高温影响,在夏季易发生事故的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容器企业加大排查治理力度,严防发生火灾、爆炸、泄露中毒等事故。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分析、总结工作。并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坚决打击生活参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非”、“三超”行为,加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
2、指导督促各企业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放寒风大潮、防冻裂泄露,以及道路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六、排查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措施,彻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将相关的隐患排查表格下发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如实填写。
(二)各部门、单位要将本次的隐患排查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佛山市三水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群查群治。
(四)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在整个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随时掌握情况并上报经济区安监办。经济区安监办联系人:周思勇,联系电话(传真):87210181,电子邮箱:jkanji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