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示表(十三围西江干堤害堤动物防治)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示表
工程 建设 项目 主要 情况 | 项目名称 | 十三围西江干堤害堤动物防治 |
项目实施单位 | 高明区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 |
项目经办人 | 夏少雄 | |
拟实施时间 | 自开工通知发出当天为准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预算总额 | 146240.86元 | |
项目拟实施形式和理由、工程资质要求、概况 | 项目概况:防治西江干堤(0+200—12+300)工程管理范围(含河滩地)和三防物资中心仓库的害堤动物(指:白蚁、老鼠和红火蚁)。 工作内容和要求:1.须有6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务本项目,结合害堤动物季节性活动规律,进行定期地毯式巡查灭治。2.在白蚁活动频繁期间(4至6月、9至11月)每月进行地毯式巡查灭治不少于2次,其余月份可巡查1次,但不能在雨后或雨天次日进行巡查。3.在白蚁活动频繁期间,对西江干堤堤坡上的3条木梯和指定的堤段要进行埋箱引杀。4.在秋季,对出现白蚁活动迹象的堤段作埋设ASP型诱杀片。5.负责区三防仓库管理范围内(包括木料物资)的防治。6.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药物灭治白蚁、老鼠和红火蚁。7.每次巡查要做好施工记录,且次日将情况反馈至十三围工程管理处。8.在每次巡查结束后,用表格将当天使用的《药物》进行分类统计校核,需要双方签名确认(当日或次日),确保用药量与项目预算用药量相符。9.每巡查2次后,要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10. 在最后一次的巡查结束15天内,申报办理项目完工验收,并将整年的巡查过程形成堤害堤动物防治报告。11.报告包括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药物明细、完整的施工记录及各阶段的验收资料。12. 按要求交付药物(详见:项目施工合同样式和项目预算)。 合同期:自第一期开工通知发出当天生效,为期一年。 合同金额:138928.82元(预算资金下浮5%)。 报名条件:1.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有公共环境除四害经营范围的施工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1号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A4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3.提供本项目实施的具体服务方案。 发包方式: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会议室以明标抽签方式来确定。 |
公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88622379 2017年5月23日
投诉电话: 882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