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明溢食品有限公司车间1车间3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号
关于高明区明溢食品有限公司车间1、车间3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已批准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廖成辉
二、项目名称:车间1、车间3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八路西侧
四、申报类型:建筑设计方案(修改)
五、项目基本情况:车间1、车间3,地上均为1层,建筑高度均为9.65米,其中基底建筑面积分别为2617.25平方米、889.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分别为2617.25平方米、889.54平方米,计容面积分别为5234.51平方米,1779.07平方米。车间1、车间3上次送审时间为2015.9.30,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3月建设单位因工艺流程需要,申请调整立面形式,将原实体墙调整为架空。(具体情况见附图)
六、公示时间:自2016年3月22日至2015年3月31日(共8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feishangzhuzu@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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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