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两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五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环发〔2010〕96号)的要求,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需要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2月22日,由市环保局、区环运城管局、专家组、市清洁生产中心等组成的验收组一行到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验收组经过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听取企业作清洁生产工作的汇报、资料查询及现场考察、专家质询、评定及形成评估意见等程序,最后评定该两家企业都顺利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验收组充分肯定了两家企业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中所取得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希望企业能以本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为起点,将此作为一项持续性的工作,进一步深挖“节能、降耗、减排”的潜力,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污染控制科信息员 康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