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高明区中心城区核心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共有6个片区合计22条规划的城市市政道路,进行道路、排水、绿化、路灯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的最高限价为71.85万元;初步勘察费最高限价为130.26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02.03万元。 项目要求(工作内容):承担高明区中心城区核心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和初步勘察设计的招标代理相关业务,完成招标备案,编写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调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或投诉,协助合同的签订等招标投标全过程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 工期要求:至招标项目签订承包合同并完成归档工作。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合同金额:以高明区中心城区核心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和初步勘察设计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再下浮30%为合同价(最终下浮率按照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控制价或直接发包价下浮率执行)。 付款方式:签订代理项目中标合同且完成全部代理工作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 效期,且企业营业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在最新评定公布的信用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 (2)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5)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高明区内设办公场所且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须配备独立的开标室、独立的评标室(配备卫生间)并安装监控视频等相关设备。 5.项目组应当由该代理机构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主体信息库”中完成注册的交易员组成,人数不得少于3人。 6.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7.投标人符合我中心信用和满意度评价要求。 8.业绩要求:近三年在我区有采用EPC模式实施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经验。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机械安全股(608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 3.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考核结论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等,须能满足本工程的相关要求(需提供网上打印页); 4.区内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注册地在本地且租赁村集体物业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原件;外地公司在高明的驻点须为商业用途并提供租赁合同);开标室、评标室现场照片并加盖公章; 5.项目组人员名单并提供已完成注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近半年(扣除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 6.提供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7.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注:(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8、近三年在我区有采用EPC模式实施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经验,合同复印件。 抽签时间: 2021年6月28日上午9时(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29号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905会议室) 其他要求说明: 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