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熊鹏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明组干〔2017〕92号
关于熊鹏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环境保护局党组:
经区委研究,同意:
熊鹏程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谭玉华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4 10:31: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