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证中心综合楼总平面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5〕417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证中心综合楼总平面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西、三宝路以南的佛山市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证中心综合楼总平面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办证中心综合楼总平面修改方案
三、修改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证中心综合楼项目地块由于更换了土地证,用地面积由19923平方米变更为10000平方米,地块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均无变化。基于上述调整,总平面图技术指标作出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容积率为0.474,建筑密度为13.48%,绿地率为35%。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十天)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办公室”,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65311
3.电子邮件:feishangzhuzu@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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