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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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2013年12月17日上午,由市三防办唐锦泉科长带队,组织市财政、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的专家组成项目初步验收组,对我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进行初步验收。我区三防办、水务、财政、气象、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验收。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建设资料,听取了承建单位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情况汇报。会上,验收组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研究,认为我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资金支付符合规定,工程初期试运行基本正常,效益发挥良好。项目初步验收组同意高明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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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8:13: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