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盛世长富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盛世长富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盛世长富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盛世长富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大道122号,项目占地面积为62449平方米。《佛山市盛世长富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1月16日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审[2016]115号)。该公司外购砖坯从事喷墨抛晶砖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喷墨抛晶砖500万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为:前磨边机6台、刮平机10台、抛釉机9台、超洁亮机8台、后磨边机6台、检测机3台、喷墨打印机2台、打包线4条。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设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喷墨打印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超洁亮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情况
项目车间冲洗水,磨边、抛光抑尘废水及超洁亮除尘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排入市政生活污水排污管网。
(三)噪声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产生噪声,厂方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四)固废情况
项目废墨水包装容器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墨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签订了合同;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泥渣交由相关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佛山市盛世长富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号:HSJC(验字)201****3005号]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项目有机废气中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超洁亮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建企业厂界二级标准;厨房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三)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西面监测点位的昼间和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14吨/年、0.39吨/年、0.057吨/年,满足环评批复(明环审[2016]115号)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