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高明区统计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统计局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践行依法治统,致力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
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治思想、******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为指导,结合《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文件和讲话精神,部署落实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1月局党组传达学习******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精神和《意见》《建议》《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5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专题学习了《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9月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精神;11月局党组会传达《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文件精神,从通报违法案件吸取教训,以案为戒、举一反三;11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自觉、坚定历史自信。
(二)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领导,将依法行政和统计法治建设列入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确保工作得到落实。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签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年初局主要领导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提交上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二是严格执行《高明区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决策机制和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讨论研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依规定讨论研究决定,抓好事项实施,落实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认真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国家统计局对我省反馈国家统计督察意见,省市统计局提出整改方案,我局迅速对照整改任务清单,成立了高明区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广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人。整改方案列出的13个问题34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和有时限要求的整改任务已完成。
(四)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法治宣传折页、法治宣传笔记本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公众对国家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一是组织干部参加《民法典》专题讲座。6月15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收听了国家统计局组织的“贯彻落实***法治思想,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加深了干部职工们对《民法典》的认识和应用。二是积极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3月19日和10月12日,区统计局班子成员和党员志愿者到联点挂钩村居泰和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月初到荷城广场和竹园社区开展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发纪念日宣传活动,活动派发了《民法典》和《统计法》宣传册800多册、宣传品1000多份,并在现场解答统计法律法规咨询。三是结合统计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和“双随机”执法工作的开展,向数据报送企业派发《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统计法》宣传册和宣传品。四是将《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五是利用专业年报定报会对镇(街道)和企业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对统计执法证的培训管理。按照《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统计部门部署,做好全国统一的《统计执法证》管理,所有的执法证非执法时间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加强对持证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学习《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全区统计执法能力。二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本年度走访规上企业超过360家,对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8月底对全区30家“规上”企业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包括工业、批零住餐业、建筑业等专业,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执法检查后及时梳理总结,按相关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信息。
(六)深化行政审批工作
我局共有1个行政审批事项,属于公共服务类,按照市统计局和区审改办要求,已在完善省和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佛山市政务服务运行系统系统设置,实行动态***管理。
(七)依法接受监督和查询
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在局网页公示了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等信息,明确专人负责。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16条咨询,已按时回复,并未接到群众关于统计违法线索的举报和投诉、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
(八)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一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加大政务服务创新,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已实现全网办,务求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二是我局建设的“高明区统计数据管理平台”已在“高明通”上线接受公众查询。三是做好统计社会信用建设,在区统计局网页动态更新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人员信息;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企业申请评定统计诚信示范企业。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需要进一步增强。开展统计执法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才能获取《统计执法证》,由于考试难度大,目前我区仅有3人通过考试并取得执法证,执法队伍相对薄弱。今后我局继续加强组织符合条件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培训考试,以充实我区统计执法队伍。
(二)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我局以多种形式向区内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政策规章和统计业务知识,但仍有部分企业未能准确理解统计指标。主要是由于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变动等导致对于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不够熟悉或是企业财务报表更新不及时,影响了统计数据的质量。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优化执法力量配置,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力度。
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各级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依托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宣传时点,加强统计法治《民法典》和新《行政执法法》的宣传力度,抓住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这一源头,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加大数据质量抽查力度。
我局将进行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报送数据的质量抽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制度和上级要求,保证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水平,以真实、可靠、有效的统计数据反映我区情况,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落实省行政执法“两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运用,强化和规范统计信用建设。
佛山市高明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