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示表(十三围西江干堤清障项目)
工程 建设 项目 主要 情况 | 项目名称 | 十三围西江干堤清障项目 |
项目实施单位 | 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 |
项目经办人 | 夏少雄 | |
拟实施时间 | 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预算总额 | 75976.85元 | |
项目 拟实 施形 式和 理由、工程 资质 要求、概况 | 项目概况:违规建筑清障、清除堤围、滩地高杆物, 确保堤围管理秩序和行洪通道畅通。 工作内容和要求:1、西江干堤大顶岗至兴华渡假村段、上泰和电排站出口至涌口村段、渡头村至排坑窦段的堤围、滩地使用机械,清除高杆植物、杂草,平整河滩地;清理违法违规搭建的棚架和垃圾。2、苏村段违规建筑清障。(详见:十三围西江干堤清障项目预算表) 合同期: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一个月内完工。 报价上限:72178元(预算总额下浮5%)。 说明:因工作需要,苏村段违规建筑清障的工作已完成施工,所以,在本项目的分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在建设单位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前,中标单位须在建设单位的见证下,将因苏村段违规建筑清障施工而产生的工程款共14500元支付给以上工程的施工方(注:此项税金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然后,建设单位按合同价向区财政部门申请一次性支付全额工程款给中标单位。 报名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1号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发包方式:2016年10月13日上午09:30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高明大道东380号)三楼会议室以明标抽签方式来确定。 |
公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88622379 2016年9月30日
投诉电话: 88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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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围西江干堤清障项目预算表.xls